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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选取项目评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2-01 来源: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发改委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背景颜色:

根据工作需要,市发展改革委拟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项目评审机构,诚邀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机构参与,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咨询评审机构(评审内容以现场公布为准)。

二、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要求:

1.具备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工程咨询单位综合资信甲级。

2.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告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其备案的专业中须包含“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等相关专业领域。

3.项目评估专家组人数须为9人及以上的单数,均为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中,正高职称专家数不低于专家总数的50%;专家组组长须具备正高职称,持有有效的水利工程专业咨询(投资)工程师登记证书,并具有担任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水库工程项目可研咨询业绩评审组长的经历;至少有4名及以上专家作为技术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并参与过小(一)型及以上水库工程的可研审查工作。

4.专家组成员专业须覆盖以下核心领域:

(1)水文与水资源:至少1人;

(2)水利水电工程:至少2人,其中至少1人具备正高级技术职称;

(3)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至少1人;

(4)水利工程投资:至少1人;

(5)生态与环境工程(需具备水域生态、水土保持或自然保护区相关经验):至少1人;

(6)移民安置与社会发展:至少1人;

(7)机电:至少1人;

(8)施工:至少1人。

(三)业绩要求

申报单位近三年以来须独立承担过1个及以上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水库工程项目的可研评估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委托合同及能证明评审结论的关键报告页。

(四)其他要求

1.评审工作须包含集中现场踏勘,充分听取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潜在受影响群众的意见。评审方案中须包含详细的现场调研计划。

2.咨询单位及所有拟派专家与项目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无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经济利益或关联关系,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3.可研评估报告成果应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并以单位正式公文函送市发展改革委。

三、谈判方法

现场进行一轮或多轮报价;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四、谈判相关事宜

谈判标时,带上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专业要求资质证书、从业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本公告附件(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谈判时间:2025年12月8日15:00

谈判地点:绵阳市园艺山集中办公区5号楼A区220会议室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16-2260364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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