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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工会委员会关于选取工会会员慰问品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1-17 来源: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发改委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背景颜色: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工会委员会拟公开选取工会会员慰问品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1.基本情况:选取工会会员慰问品供应商2家。其中:综合超市1家、蛋糕店1家。

2.服务期限:从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算2年内有效2025年至2026年

二、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生产厂家具备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非生产厂家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2.参选供货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均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检验、检测合格的产品,并满足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会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

磋商文件组成

1.响应函(详见附件1);

2.承诺函(详见附件2);

3.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提供)

6.食品流通许可证(非生产厂家提供)。

7.供应商服务方案和报价。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参选文件递交

参选单位在202512417:00前将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比选文件现场或邮寄提交至绵阳市园艺山集中办公区5号楼A区401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无效。联系人: 何老师电话:0816-2260364

五、其他说明

1.我委将严格按照程序组成评审组进行资格评审,报价最低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为中标单位。

2.我委将通过门户网站,将中标单位向社会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签订中标合同。

3.本公告内容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响应函

2.承诺函

                             2025年1月17日

     

附件1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我单位将按本项目公告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我单位已详细审查本项目公告,包括全部资料和有关附件。

3.我单位同意提供公告要求的一切资料。

4.我单位愿意遵守公告中对申请人的所有要求。

5.一旦我单位成交,我单位将严格履行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义务。

6.一旦我单位成交,我单位将严格履行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义务。

7.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1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响应有可能成交,我单位将受此约束。

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2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单位作为参加本次采购的申请人,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单位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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